□通訊員 王婉碗 桑玉欣
本報訊 為充分發揮以案釋法、以案說紀的警示教育作用,6月26日,川匯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國家工作人員貪污受賄案,該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孫現新擔任審判長。河南省人民檢察院、周口市人民檢察院、各縣(市、區)人民檢察院、周口市紀委監委、川匯區紀委監委公職人員及被告人所在單位職工等100余人“零距離”旁聽了庭審。
公訴機關指控:2020年至2021年,被告人宋某某在擔任河南省某某區實業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采取侵吞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財物,實施貪污犯罪5起,折合人民幣共計86萬元。宋某某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某某項目咨詢有限公司周口分公司負責人司某承攬該區農場監理項目提供幫助,接受司某為其提供房屋裝修服務和購買家具一套。經價格評估鑒定,房屋裝修工程造價、家具價值共計折合人民幣 23萬元。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宋某某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采取侵吞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其行為已構成國家工作人員貪污罪、受賄罪,依法應予懲處。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宋某某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被告人依法進行了最后陳述。本案將擇期宣判。
本次庭審通過“零距離”“面對面”的方式,將庭審現場變為警示課堂,給旁聽人員現場上了一堂生動的警示教育課。下一步,川匯區人民法院將繼續把組織職務犯罪庭審旁聽活動作為廉政教育的重要課堂,通過“審理一案”達到“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效果,為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氛圍貢獻法治力量。③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