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云南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公布了工貿行業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2023行動開展以來安寧偉中機電鑄造有限公司重大事故隱患違法處罰案等典型案例。
2023年5月22日,昆明市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及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有關專家,對安寧偉中機電鑄造有限公司進行“四不兩直”隨機督查,發現該企業存在“未對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電爐冷卻水報警與電爐未實現聯鎖保護,一、二級除塵器未辨識為有限空間且未設置有限空間安全警示標志,浸漆房未設置可燃氣體報警裝置”等重大事故隱患。執法人員當場開具責令限期整改指令書,責令該企業限期整改,并對該企業有關負責人的違法行為開展立案調查。
經核查,該企業以上行為違反了新修改的《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路某某作為該企業法人,陳某某作為現場負責人,對企業長期存在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未督促落實整改,未及時采取措施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他們的行為系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違反了新修改的《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一條第五項的規定。依據新修改的《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五項和第九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7月14日,昆明市應急管理局依法對該企業作出罰款5.9萬元的行政處罰,對法定代表人路某某作出罰款2.5萬元的行政處罰,對現場負責人陳某某作出罰款2萬元的行政處罰。
(節選自應急管理部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