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川匯區華耀城辦事處居民張某為改善居住條件,打算翻建自家房屋。在準備施工時(shí),張某的后院鄰居李某出面阻撓施工,致使兩家關(guān)系緊張。當地村委會(huì )將該事件反映到華耀城街道辦事處人民調解委員會(huì )(以下簡(jiǎn)稱(chēng)調委會(huì ))。調委會(huì )得知這一情況后,立即安排調解員來(lái)到施工現場(chǎng),介入兩家的矛盾調解工作中。經(jīng)調解員耐心勸解,雙方情緒逐漸穩定下來(lái),表示愿意心平氣和地調解此事。
調解員將雙方當事人請到調解室,分別聽(tīng)取雙方的陳述。張某說(shuō):“我在自家的宅基地上翻蓋房子,沒(méi)有對鄰居造成影響,他不應該阻止我施工?!睆埬车脑?huà)音剛落,原本安靜的李某立即站起來(lái)與張某爭吵,氣氛陷入僵持狀態(tài)。調解員意識到事情并非像張某說(shuō)得那么簡(jiǎn)單,決定采取“背靠背”的方案,將張某帶離該調解室后,聆聽(tīng)李某的意見(jiàn)。李某說(shuō):“張某蓋新房我不反對,但他不能侵占到我的宅基地?!?/p>
調解員得知李某阻撓張某蓋房的原因后,將該原因轉述給張某,并勸導張某遠親不如近鄰,只有鄰里關(guān)系融洽,新房才住得舒心。在調解員的耐心勸導下,張某表示愿意和解。
調解員了解到,張某和李某都擁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證,表示二人要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互提要求,超出法律允許范圍的要求不予支持。最終在調解員的主持下,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調解意見(jiàn),并形成書(shū)面協(xié)議,協(xié)議一式三份,雙方當事人簽字后生效。協(xié)議內容如下:1.張某在翻蓋新房時(shí),屋后預留70厘米,新房地基要在70厘米以外下,70厘米以張某老房的后墻根為起點(diǎn)向南70厘米。2.張某的東墻按老房的原墻下地基,雙方對此沒(méi)有異議。3.張某新房的房屋排水管道要南北方向鋪設,不能東西方向鋪設。
宅基地糾紛在農村比較常見(jiàn),糾紛雙方當事人大都是鄰里關(guān)系。解決這種糾紛,不僅要合乎法規,也需要鄰里之間相互理解,才能消除積怨。②12
(川匯區司法局華耀城司法所 房英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