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辦公室印發了《周口市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實施方案》,詳細規定了醫療救助對象范圍、強化三重制度綜合保障、醫療救助保障內容及水平、醫療救助申請和確認等方面的內容,明確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一、哪些人可以享受醫療救助?
醫療救助公平覆蓋醫療費用負擔較重的困難職工和城鄉居民。對特困人員、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低保邊緣家庭成員、納入監測范圍的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以下簡稱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按規定給予分類救助。
對于不符合低保、特困救助供養或低保邊緣家庭條件,但因高額醫療費用支出導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大病患者(以下簡稱因病致貧重癥患者),根據實際給予一定救助。因病致貧重癥患者認定按照省民政廳、省醫保局等相關部門確定的認定條件執行。
二、醫療救助的方式有哪些?
一是資助參保。對參加我省居民醫保的救助對象個人繳費部分進行資助,對特困人員全額資助;對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按每人每年80元的標準給予定額資助;對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給予定額資助,具體標準按省醫保局、省財政廳有關要求確定。
二是住院救助。對救助對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住院費用,經居民基本醫保、大病保險支付后的政策范圍內自付費用實行救助,特困人員救助比例為90%,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救助比例為70%,低保邊緣家庭成員、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因病致貧重癥患者救助比例均為65%。特困人員、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住院救助不設起付標準,低保邊緣家庭成員和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的住院醫療費用救助起付標準為2100元/年,因病致貧重病患者的住院醫療費用救助起付標準為5200元/年。
三是門診救助。門診救助病種包括以下9類:終末期腎病(門診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方法治療)、血友病(凝血因子治療)、慢性粒細胞性白血病(門診酪氨酸激酶抑制劑治療)、Ⅰ型糖尿病(門診胰島素治療)、耐多藥肺結核(門診抗結核藥治療)、再生障礙性貧血(門診藥物治療)、惡性腫瘤門診放化療、器官移植術后抗排異治療、重性精神病人藥物維持治療。對救助對象在定點醫藥機構發生的以上9類病種門診治療費用,經居民基本醫保、大病保險支付后的政策范圍內自付費用實行救助。門診救助不設起付標準,特困人員、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救助比例為50%,低保邊緣家庭成員、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因病致貧重病患者救助比例為30%。
三、醫療救助的標準是什么?
門診和住院救助共用年度救助限額,特困人員、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年度最高救助限額為3萬元,低保邊緣家庭成員、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因病致貧重病患者年度最高救助限額為1萬元。
對規范轉診且在省域內就醫的救助對象,救助金額達到年度最高救助限額,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綜合保障后政策范圍內自付醫療費用超過1萬元以上的部分,按照60%比例給予傾斜救助,傾斜救助的最高年限額為1萬元。
四、怎么申請和享受醫療救助待遇?
已認定為特困人員、低保對象和返貧致貧人口的,直接獲得醫療救助,在市域內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時實行“一單制”結算。
低保邊緣家庭成員、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和因病致貧重病患者,依申請方式給予救助,在民政、鄉村振興部門認定身份后,向醫保部門申請享受醫療救助待遇。③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