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彭慧)根據省、市房屋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專班要求,5月22日前,各縣市區要完成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經營性用房、商住混用房、人員密集場所這三類關鍵區域的安全隱患排查任務,做到排查整治全覆蓋,建立一戶一檔案,發現一處,整改一處,銷號一處。
按照要求,聚焦城中村、城鄉接合部、農貿市場、商超、酒店、學校周邊和勞動密集型企業周邊等重點區域,特別是違法建設和違規改擴建的自建經營性用房、商住混用房、人員密集場所等三類重點對象,各級各部門要集中人力物力財力,合力攻堅,單獨建立“問題、措施、責任”三個清單,確保5月底完成全面排查任務,6月底完成隱患消除,9月底全面完成整治;建立“政府工作人員+技術專家+群眾”工作模式,多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加大宣傳力度,通過公告、手機短信、微信推送、報紙、電視、新媒體等方式告知群眾,強化群眾在房屋建筑建設、裝修中的法治意識、安全意識,建立舉報獎勵制度,確保所有安全隱患應查盡查、不漏一處。
在全面拉網排查中,要將立行立改貫穿工作全過程,對發現的風險隱患能夠及時消除的及時消除,不能及時消除的,嚴格落實“三個第一時間”要求,即第一時間撤人、第一時間停用、第一時間整治,堅決防范重特大事故發生;要密切關注對毗鄰建筑的影響,防止發生次生災害,確保人員安全,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違法建設,堅決予以拆除;省、市兩級督促檢查要將這三類場所安全排查整治作為當前重點開展實地督導檢查,單列督查臺賬,進行跟蹤整改。對風險隱患消除的房屋,在專家進行驗收的基礎上,采取房屋權益人、專家、縣、鄉、村五方主體簽字的方式核準后,統一報至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由主要負責人簽字后上報市專班,做到完成一戶銷號一戶,確保整治措施到位,風險隱患消除到位。③6